2017山西吕梁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招20人】
(三)报名提交材料
1.《吕梁学院博士入职申请表》电子版中请务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见附件1);
2.请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上述扫描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名称为:所学专业+姓名+基本情况(如建筑学+张三+基本情况);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提供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阶段的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暂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推荐证明(应注明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暂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3.请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项目的立项任务书或立项文件、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上述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名称为:所学专业+姓名+科研成果(如建筑学+张三+科研成果);
4.请将上述材料全部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以压缩格式发送到llxyrsc@163.com,名称为:所学专业+姓名(如建筑学+张三)
(四)资格条件审查
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将分批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条件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材料逐项进行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逐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将提前一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须在复审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硕士、博士三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推荐证明(应注明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照本人填写的《吕梁学院博士入职申请表》提供相应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已立项的任务书或立项文件、专著、专利证书和科研成果奖励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博士毕业论文原件;
(4)属符合招聘条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吕梁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相关事宜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和纪委监察部门的参与监督下进行,考核全程摄像。
1.考核时间、地点。考核工作根据资格条件审查情况将分批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本单位网站予以通知。
2.考核内容。本科课程讲授,考生自选课程内容,时间10-15分钟;专业学术汇报,考生陈述个人学术经历、成果、从事学科专业前沿动态以及今后学术研究方向和规划,时间10-15分钟;答辩,以专家提问方式进行,时间5-10分钟。
3.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成立考核专家组,专家组对面试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进行考核,给出考核评价。
4.考核结束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核结果。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吕梁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按规定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在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正式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薪酬按照国家、省和我校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标准执行。
(二)住房补贴50万;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文科8万。 住房补贴为实领金额,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按科研立项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吕梁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吕院党字 [2017]20号)(见附件2)。
七、招聘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358—2274212,2274213。
原标题:吕梁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点击下载>>>
2.吕梁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吕院党字[2017]20号).pdf
吕梁学院
2017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