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事业单位:2014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二)面试
面试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组织实施。面试按专业分类进行,采取现场答辩、试讲说课、素质测评、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上发布。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公布。
兼报2014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号公告和2号公告岗位并且均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前确定要放弃的岗位,并向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材料。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市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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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