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放宽报考条件和调整职位公告
根据报名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放宽报考条件,并调整选调职位。现将相关调整信息通知如下:
一、 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年龄条件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79
年7月31日后出生)”
(二)选调职位及学历、专业等条件调整:对选调职位和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调整,同时取消工作经历要求。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调整)》” 。
二、 时间调整
报名、查询审查结果、报名确认时间分别调整为:
(一) 报名:2017年7月31日9时至8月9日17时。
(二)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7月31日9时至8
月10日17时。
(三) 报名确认:2017年7月31日9时至8月11日12时。
三、 有关说明
(一)除以上调整外,其余均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二)对已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由报名机构根据报考人员条件自动调整到相应职位;如不接受自动调整的,可取消报名并予以退费。
对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按调整后的职位要求重新报名。
(三)报名截止后,原则上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职位、核减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对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已人员,予以退费。
(四)对最终录用人员,在充分考虑个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考察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研究,合理安排到市公安局所属单位(部门)工作。
四、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0471—6699158、6699691
技术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中心:0471—369046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关于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放宽报考条件和调整职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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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17年8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