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17年应届毕业生,户口不限;
(四)2017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进京条件;
(五)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0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昌平区中医医院:昌平区中医医院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处(地址:昌平区城区东环路南段 联系人:韩女士69718976)
昌平区医院:昌平区医院办公楼人事科309室(地址:昌平区鼓楼北街9号 联系人:尚女士 69742328-6307、6309)
(三)报名方式
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派遣证原件、复印件,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则需提交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 现场报名时,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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