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新教师招聘公告【招49人】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照应聘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察局派驻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纪检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18-8621337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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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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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2017年8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