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太原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招23人】
(四)考试与提出拟录用人选
1.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
(1)笔试:
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能力、职业素养、公文写作等。
(2)面试:
个人陈述、案例分析,时间8-10分钟。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 2017年8月13日上午8:30—10:3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由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8月14日下午发布《太原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面试时间:8月15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笔试与面试地点:太原学院汾东校区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并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不予退还)。
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数由到低分以1:1的比例提出拟录用人选。
成绩核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为了招聘人员的质量,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对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其他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组讨论研究决定,可以低于岗位数确定拟录用人选。
2017年8月16日下午公布拟录用人选名单。
(五)体检与政审
对于拟录用人选,自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2017年8月21日,请将体检结果和签章后的《太原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交到太原学院人事处办公室。对不按时提交相关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公示
通过人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用、培训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上岗集中培训。
四、岗位性质
录用后六个月内为考察期。从考察期开始即按照相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岗位协议并为其办理 “五险”。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学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学院与录用人员签订岗位用工协议。初次聘期为四年。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1408
联 系 人:李静
联系电话:0351-8066908 15035142241
原标题:太原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7年8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