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临沧市民族中学选聘教师公告【招13人】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2: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说课)。
(1)复审时间:8月18日下午14:30—18:30
(2)复审地点:临沧市民族中学高中部会议室
2. 面试(说课)
(1)组建面试评委组:每个公开选聘学科各成立1个评委小组,成员从领导、学科专家、教师代表中抽取5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面试时间:8月19日上午8:00开始
(3)面试地点:临沧市第一中学
(4)面试方式:由公开选聘组准备报考学科相应课题,应聘者可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抽到的课题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独立完成备课,说课稿提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复印6份,交给评委5份,说课时间10至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5)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若无适当人选,相应的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后,即通知体检,体检时间为8月20日—21日。体检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拟聘用人员放弃的,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聘用(替补者综合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8月22日在临沧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拟聘公示,公示期为7天(8月22日—8月28日)。
(六)聘用
于8月30日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委编办备案。
1.本市范围内在职教师的聘用:本市内在职教师一经聘用,须由本人持聘用的通知和《临沧市市直聘用教师备案表》向原任职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转接手续。
2.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涉及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由临沧市教育局根据《聘用报告》和《临沧市市直聘用教师备案表》,出具聘用函报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后,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函给相关人员原任职的人社主管部门,并按有关人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3.临沧市人力资和社会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评委、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0883-2139422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原标题:临沧市民族中学2017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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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市直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暂未公布)
临沧市民族中学
2017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