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宣恩县民族实验小学教师遴选公告【招4人】
为加快宣恩县教育改革和发展,适应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发挥实验教学教研的引领作用,经宣恩县教育局研究并报请县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县内外中小学公开遴选宣恩县民族实验小学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宣恩县民族实验小学教师4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本次遴选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12级或保留10级待遇。若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宣恩县民族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参与竞聘。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㈠ 遴选范围
宣恩县内外201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编制的在岗初中及小学教师,县内各乡镇和县直义务教育同一学科拟调人员不得超过2人,以2017年春季学期岗位所在单位计算(借调人员只算借入单位,不算借出单位)。
㈡ 遴选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教学功底,良好的道德品行,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3.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4.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语文、数学学科专业不限,英语学科专业与遴选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报考者近3年(2014年秋季学期至2017年春季学期)来必须有一年从事所报学科教学工作;
8.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教师普通话等级达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报考其它学科(岗位)的教师普通话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
9.县外报考者须提供工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执纪执法机关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的。
三、遴选方式
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
四、工作程序
㈠ 发布公告
由宣恩县教育局在中国•宣恩网、宣恩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同时通过在张贴公告的办法,广泛宣传,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
㈡ 报名与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