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龙子湖区李楼乡卫生院招聘事业编制公告【招4人】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子湖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进行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场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面试成绩未达到该考场平均分数的,不予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上述证(书)件复印件。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考试、考察资格。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1次)。
七、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龙子湖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 )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龙子湖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龙子湖区政府网站公示。
十、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十一、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依纪依法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咨询电话:3040220(龙子湖区委组织部)
3040227(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3040019(龙子湖区卫计委)
监督电话:3040217(龙子湖区监察局)。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子湖区委组织部和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龙子湖区李楼乡卫生院2017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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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