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藏藏汉双语公务员考试公告(231人)
为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就业援藏工作,满足援藏省(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对藏汉双语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此次招考的地区和部门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等17个援藏省(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西藏籍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8日至1999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懂藏汉双语,具有一定的藏语文水平;
(八)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已报考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的,此次考试录用,可同时报考;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此次考试录用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计划》(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省(区、市)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考试录用免收报名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9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9月1日18:00至9月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7日9:00至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西藏自治区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891-6328229)。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2)。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9日。具体安排为:
9月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