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福州大学教学人员招聘公告【招3人】
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地处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fz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2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fzu.edu.cn/zpsys/),按系统要求填写《2017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确认提交”不予初审)。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现场确认:2017年8月29日。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大学人事处(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行政北楼东221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网上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4.报名缴费:现场确认时,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考试考务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基本技能和素质,面试主要考察教学和基本素质(说课)。
2.根据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技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