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公告【招45人】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综合知识,时间120分钟。
(二)面试(分三组进行)
1.专题教育类: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2.拓展训练类:体能测试60分,答辩40分,满分100分。
3.实践指导类:满分100分。
(1)作品制作能力测试,在60分钟内按照题目要求,利用现有材料、工具制作一件作品,满分50分。
(2)说课:根据制作作品内容,备课30分钟后进行说课,满分50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两项成绩加分合计总分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专业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四)体检与考核
1.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人员,在市教育局政务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教师采用聘用制身份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人/月;试用期满,经实践中心领导班子考核合格,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约。
六、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5174838
本公告由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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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2017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