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2017年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7年寿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具体见《2011年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26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东)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岗位条件要求具备资格人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已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暂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