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晋中市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告【招1人】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8月3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于8月30日至31日到市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 9月20日—— 22日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知识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知识(笔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
笔试的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按岗位排名可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
3、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晋中市地震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要求的竞争比例和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因公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由晋中市地震局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分别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名。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由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地震局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