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等文件规定,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晋中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1个单位6个岗位共6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7年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附招聘信息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8月25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www.sxjz.hrss.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8月25日9:00至2017年8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入2017年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8月29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8月29日17:00至8月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招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时,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取消情况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