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城区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范围
东城区各招录单位将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报考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同时进入面试。招录机关将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14日9:00-11:30,13:30-16:30。
地点: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图见附件)。
地址:东城区青年湖北里10号楼一层。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联系电话:84135479,仅提供位置及乘车路线咨询,资格复审相关问题请联系招考单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所需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由各招录单位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4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 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 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现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