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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黄冈市直事业单位重点高校和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招聘公告【招43人】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分值占比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引进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管理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引进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但未达到1:5的比例,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放宽至1:2。对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或者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计划引进1人的保留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计划引进2人及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5(含1:5,下同)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超过1:5竞争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 ,由各主管部门或引进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引进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引进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引进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引进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引进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成绩权重。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申论》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引进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申论》×70%)×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超过1:5竞争比例的岗位,考生参加笔试的,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上述方式进行。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专业知识。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引进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赴考察对象所在高校进一步延伸考察。考察时,考生须提供本人在黄冈市实习实训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五)上报审定。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拟定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确定人才引进名单。

(六)公示。

引进人员名单在黄冈党建网(http://www.hgdjw.net)、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http://www.hg12333.com/)和黄冈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服务平台(http://dxs.hg12333.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经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落实引进人才待遇。

3、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引进聘用。聘用文件下发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引进聘用。

4、引进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市外或参加市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四、其他

本公告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612016(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原标题:我选湖北·梦圆黄冈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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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直事业单位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黄冈市直事业单位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岗位表

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中共黄冈市委人才办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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