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9人】
2.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在“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wshrss.gov.cn)公布),地点为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田路27号)。根据1:3的面试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有1科及以上缺考的不参加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或属于紧缺急需人才并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2)所需资料: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万盛经开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等。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的,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 面试
面试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详见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有关单位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wshrss.gov.cn)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试用及正式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遵守回避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 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8271663;网络技术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8277068。
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万盛经开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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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盛经开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万盛经开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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