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峡江县分县直单位选调公告【招9人】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并适时在峡江县政府网上公布。如经选调单位提出并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进行一次改报。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峡江县政府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笔试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合成总成绩。
考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入闱考察。考察合格的入闱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
当选调岗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确定人选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考察工作组情况汇报后,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如确无合适人选可减少选调名额)。
(六)公示和调动
经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峡江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有关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3672533(县人社局)0796—3672123(县委组织部)。
原标题:峡江县关于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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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峡 江 县 委 组 织 部
峡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