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第二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勤人员招聘公告【招22人】
根据2017年8月15日林区人民政府关于林区第二幼儿园发展问题的专题会议精神和神农架林区第二幼儿园的实际工作需要,林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及工勤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合同制教师16名,食堂炊事员3名,安保人员2名,校车司机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学生;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教师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
2.专业:专业不限。
3.年龄:35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有2年及以上从教经历的,放宽到38岁(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必须持从教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证明。
4.相关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暂无者,必须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二)安保人员资格条件
1.学历:初中及以上。
2.年龄:45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食堂炊事员资格条件
1.学历不限。
2.年龄:45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校车司机资格条件
1.学历:初中及以上。
2.年龄:50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校车驾驶资格。
四、相关规定
(一)招聘比例。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数应达到3:1的比例,考虑实际工作需要,报名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以开考;报考教师岗位的参加面试人数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全部参加面试;报考工勤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对象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入围,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增加面试)。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可以等额招聘,但报考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不能低于7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