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石林县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交流轮岗未聘聘用办法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教育局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教职工公开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字〔2017〕27号)精神,通过教职工自愿申请、流出流入考核等程序,为了充分体现教职工交流轮岗和支教挂教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结合石林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岗办法
(一)双向选择聘任:
1.严格按石教字〔2017〕27号规定:四个志愿都没有考核同意流入的教职工,由县教育局安排到空编或空岗的西街口中心、圭山中心、长湖中心、大可中心工作。
2.双向选择聘任时,不受流入岗位条件限制,但不能串岗,交流轮岗教职工只能选择交流轮岗岗位,支教挂教教职工只能选择支教挂教岗位。
3.严格按岗位设置双向选择聘任至岗位满额为止。
4.流出教职工不允许选择原岗位。
(二)单向选择聘任:
1.双向选择聘任后还没有聘任的教职工,按交流轮岗和支教挂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2.按抽签顺序,由未聘教职工在空岗范围内摘牌选择岗位。
3.选岗人员选择岗位时,不受流入岗位条件限制。
4.流出教职工不允许选择原岗位。
5.流入在空岗范围内,不得拒绝选岗教职工。
6.不参加抽签或抽签后不选岗的,由选聘领导小组安排到圭山中心工作;不服从安排的按石教字〔2017〕27号文件第八条(二)规范教职工选聘管理第1条执行:“对不服从选聘交流决定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理。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选岗范围
参加交流轮岗和支教挂教未落实岗位的教职工。
三、选岗程序
1.宣布选岗办法。
2.公示岗位。
3.双向选择聘任。
4.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5.按抽签顺序选岗,直至选定。
四、选岗时间
2017年8月19日下午2:30报到,2:40开始选岗。
五、岗位设置
原标题: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教职工交流轮岗未聘人员聘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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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