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镇雄县教育局机关选调公告【招10人】
笔试命题和评卷专家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分别抽取。笔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由专家组封闭制作。笔试施考参照高考相关程序实施,笔试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
(三)面试
1. 面试对象
第一、二轮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前30名者。
2.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26日在县幼儿园进行。
3. 面试专家及试题
面试专家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抽取。面试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由专家组封闭制作。
4.面试方式及面试内容
面试以口头问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选调人员教育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5. 面试程序
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7∶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主动将所带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交安保人员保管。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
(四)资格复审
按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五)决定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人选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安排工作。
七、工作纪律
(一)凡是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的教师,所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选调教师所在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有经办人和校长签字,加盖公章。
(三)两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报考对象的最后成绩,最后成绩相同的加考面试,以面试者进入考察。
(四)选调工作期间,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选调对象违规违纪已经查实,属校长和其他干部的给予行政撤职和其他党政纪处分,属工作人员的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属报考者的在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同时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若当事人被举报并经查实,或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证件、证明材料查实有假的,取消当事人试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若教育局机关相应的职称等级岗位空缺数量不能满足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必须写出书面承诺,职称岗位等级只能低聘,待有相应的职称等级岗位时,按有关规定考核后聘用。
(四)选调工作期间,报考对象车旅费自理。
(五)各项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本方案由镇雄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镇雄县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镇雄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