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岭市中小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招142人】
2.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每个试场考官为5人,直接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3)面试各项内容测试成绩及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进入择岗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户口。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7年9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7年9月2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5.报考者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教育局,并提供毕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高校期间的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待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6.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布。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7.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8.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9.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10.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市民政局出具的低或特困证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1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教育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4+1”培训一年
见习期培训不合格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定级,延长见习期一年,直至考核合格。
(二)聘用人员在温岭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218870、86126136、86010877
原标题:2017年温岭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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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岭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温岭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