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3、资格初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核前,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
招聘单位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至诚楼 401办公室
邮 编:315012
网 址: http://www.zjbti.net.cn/
E—mail :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87422165
联 系 人: 支老师 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原标题: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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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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