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温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人】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9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日)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和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及服务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并缴纳了报名费后,于2017年9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房间(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开发科)备案审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审查联系电话:028—82726276)。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报名并缴纳了报名费后,于2017年9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50302房间(温江区)备案审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审查联系电话:028—82722089)。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温江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10月13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中“人事招考”栏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8.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原则,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1:3的比例,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中“人事招考”栏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交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原件校验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4.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各岗位规定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中“人事招考”栏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