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盐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5人】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盐委办〔2007〕4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职位户籍、生源地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户籍以2017年9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为高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海盐县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4.面向海盐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海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9月11日至1999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在(一)中所列的第2条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4、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认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5、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7年9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招聘岗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至2017年9月11日工作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待遇
聘用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9月14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http://bk.jxkp.com)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名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15日-9月17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0时-9月1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9月19日17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7时。
4.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16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http://bk.jxkp.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