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管理中心招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恶意征信不良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系统,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胜任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恩施州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填写《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提供工作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为面试形式,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人选。
(四)考核。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对象,由招聘工作专班进行考核。
(五)体检。由本人到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局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在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由局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方式及薪酬。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薪酬按照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合同用工人员相同待遇执行。如试用期结束,不合格者,经局办公会研究后,可从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
四、招聘咨询
联系人:马祯庆 陈康
联系电话:0718-8291106,8291050
原标题: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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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9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