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巩义市初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招60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根据分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需在村镇任教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分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纪律和监督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371—64350712、69580019。
原标题:巩义市2017年补充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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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