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遴选公告【招4人】
(三)资格审查
市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办公室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告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最低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法制岗位考试内容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经济研究岗位考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和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市法制和经济研究室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遴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328159(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
原标题: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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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
2017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