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浙江杭州医学院招聘公告【招3人】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岗位业务能力。复试主要考查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的复试环节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医学院网站(http://www.hm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jw.gov.cn/ “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杭州医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杭州医学院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杭州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董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692668,0571-87692702
原标题:杭州医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