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人】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7日9:00—11:30(如有调整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议室(丽水商会大厦11楼,莲都区人民街615号)
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团中央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的人员提供相关《志愿服务证》、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七)面试
笔试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按招聘计划数1:3(开考比例为1∶2的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八)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原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能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十一)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无调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考生慎重报名,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收报名;
3.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9月26日16?00后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次报名;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考生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第二批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政策咨询电话:0578-2091237、0578-2098677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8-2181620
举报受理单位:中共丽水市纪委派驻市人力社保局纪检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1210
原标题:2017年第二批丽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第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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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批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