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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永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岗公告【招29人】

八、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8:00到9月23日12:00。

3.报名地址:永州市妇幼保健院九楼政工科(冷水滩区河东进贤路296号“冷水滩区交警队旁”)。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近期小2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2份(现场领取、填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原件(职位要求的所有学历证件)及复印件2份、相关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份,以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载明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所从事专业的时间和资质等内容,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信方式畅通,经2次电话通知无法联系或2次短信通知不回复者,责任自负,也请考生及时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5)报考人员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妇幼保健院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招聘单位组织人事、纪检、业务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比例开考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市卫生计生委签署意见,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接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通知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九、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一科,由《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70%。《公共知识》部分笔试内容为医卫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医德医风等,《专业知识》部分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部分分为三类,一类为《护理基础知识》,一类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类为《检验基础知识》,其中:报考护理岗位的笔试《专业知识》部分为《护理基础知识》,报考检验岗位的笔试《专业知识》部分为《检验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医学基础知识》,均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

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等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

十、 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确定。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开考的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该科目(同试卷)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达到该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都达不到该成绩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采取专业知识提问、实践操作考核等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专业技能知识。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评委7名,根据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评委产生的相关管理规定产生。面试工作接受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5.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才可作为体检对象。

十一、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3、成绩排名

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成绩合成和排名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等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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