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攀枝花市级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公告【招35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遴选机关具体负责。2017年10月18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攀枝花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及资格审查推荐表》(一式两份,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报考者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同意)、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于10月23日—10月25日到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予以监督。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工作于10月下旬完成。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无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50%,即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20%。
五、考察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遴选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综合考生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以在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如所有考察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该职位取消。
六、公示及转任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在核定的非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职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和遴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遴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遴选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遴选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纪委:12388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0812—3335886
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0812—3325133、0812-3325106
市:0812—3325008
原标题:关于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参公单位)2017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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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攀枝花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2.攀枝花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及资格审查推荐表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