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林甸县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招21人】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本着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林甸县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1名(签定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一、招聘人员职位和人数
招聘我县公办编制外聘用合同制教师2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考录后能立即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二)具体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公告前一日);应聘对象必须具备与所报岗位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报考岗位需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且与所学专业相近;研究生毕业的,其研究生专业和本科专业有一个与招考职位专业一致即可;林甸县户籍享受10分政策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00
地 点:林甸县教育局人事科
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打印版报名表两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9月26日面试(以报名、资格审查当天发出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共计为15分钟。其中学前教育、美术、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需在面试的15分钟内自行设计才艺或技能展示。
(3)面试满分100分,说课和答辩各占5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予聘用。林甸县教育局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是否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由林甸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为林甸县医院。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15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对象在林甸县教育局进行公示。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同个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人员录用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期间可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其中见习期六个月,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留任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标准参照林甸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一年发放十二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养老保险、生育险、工伤险以及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不负责户口问题,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根据黑价联【2015】4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用100元/人,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林甸县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林甸教育信息网及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林甸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459-3322439。
原标题:林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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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