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紧缺专业临床医生公告【招1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组织实施。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程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中国黄山风景名胜区网网上公布。体检考察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黄山风景名胜区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一周。
(六)签约聘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相关公告内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0559-2355343(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报名咨询:0559-5580128(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
监督电话:0559-2355322(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7年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临床医生公告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治处
2017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