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轮台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招108人】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幼儿教师实际缺口,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10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幼儿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三、岗位条件
1、户籍:不限;
2、性别:不限;
3、族别:不限,其中少数民族要求民考汉;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本县教育系统工作,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5、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专业不限;中专为师范类及相近专业。
四、工资待遇
同工同酬待遇。与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基本工资:本科3200元/月、大专3063元/月、中专3025元/月(按职称等级调整),值班补贴12000元/年,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南疆津贴按职称等级7200元---12000元/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2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 年,取暖费800元/年,同时参加城镇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不进行笔试。招聘工作按照公布简章、报名、政审、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档案审查、拟聘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公布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轮台政府网站、轮台电视台、轮台零距离(微信平台)。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8日9:30开始至2017年10月 2日19:30(北京时间)结束。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名地点:轮台县教科局三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996-4682932
面试费用:40元,报名时缴纳。
提供资料:2张两寸免冠正面照,《报名表与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正在教学岗位任教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