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8人】(第1次)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广州市戒毒管理局医院。①医师职位:医学专业三基内容(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②护士职位:护理专业三基内容(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③其他职位:公共基础知识。
(2)广州市司法局所属公证机构。①公证员、公证助理人员职位: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②其他职位: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5.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核。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1.资格审核。
(1)资格复核的时间及地点。在面试前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的具体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并复印1份交审查单位留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①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须提供相应证书替代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社会人员应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工作经验的职位,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等证明实际相关工作经验的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的相关信息。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