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盐城市民族宗教团体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1人】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民宗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1、考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作为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参加报考证明。
2、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由选调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市民宗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市民宗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政策咨询
盐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市民宗局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选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98212(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0515-86661618(市民宗局办公室)
六、回避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第十三派驻纪检组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5-81611208 (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
0515-81611718(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
原标题:盐城市民族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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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