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绍兴市立医院院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选调公告【招50人】
4.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医疗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
5.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正式编制)。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个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洽谈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4〕87号)、《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15〕1号)等文件精神,市外引进的50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60万元购租房补贴或申购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博士学位人员或本市外的45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35万元购租房补贴;全国重点大学(指985、211院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5万安家补贴,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等。
3.选调单位情况简介请到医院官方网站查询。
4.咨询电话。委政治处:0575-85080558;绍兴市第一医疗(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院区人事处:0575-88228816;绍兴市第一医疗(总院)绍兴市立医院院区人事科:0575-88312299或88055607。
原标题:绍兴市第一医疗(总院)绍兴市立医院院区公开选调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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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一医疗(总院)绍兴市立医院院区选调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计划
绍兴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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