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四、考试
公开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08:3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开考比例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遴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再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人选与该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低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遴选岗位。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点。综合成绩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公布。
五、考察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和遴选岗位数量,按照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差额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文字工作能力考察,强化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考察确定人选情况,分别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遴选的,办理借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该遴选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借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遴选人员名单,报白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943—8221245(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监督电话:0943—8246081(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原标题: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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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7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