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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1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具体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截止2017年10月2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4.截止2017年10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因各种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安顺职院招聘办统一组织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的证件必须一致。

2.已就业人员报名须持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09:00-17:00。

5.报名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综合楼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虚假信息获取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所有考试环节的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3.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由招聘办负责解释。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 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本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本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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