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黔西南州委统战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考调公告【招2人】
六、考试形式
(一)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州委统战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
(二)面试地点:州委统战部会议室。
(三)面试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
(四)面试成绩在州委统战部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州委统战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政审工作。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政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拟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五)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州委统战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委统战部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一)参加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2.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3.违反考察纪律的;
4.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考调工作正常进行的;
5.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州委统战部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2265(黔西南州委统战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859-3232089(黔西南州委统战部纪检组)
原标题:黔西南州委统战部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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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西南州委统战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