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市教育局直属教师招聘公告【招29人】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纳入面试名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5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聘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最终成绩)。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教育局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的证明书。
拟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我市直属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市教育局人事处,028-61881677;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成都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028-6188168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考生问询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释可联系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028-86126931。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328。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教育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成都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无关,特此提醒。
原标题:2017年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2、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市、区)名单.docx
成都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