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彭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方案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计委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渝人社〔2017〕196号等文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卫计委研究同意后,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对同一招聘岗位对应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时的优先选择顺序与体检确定顺序相同。
五、公示
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拟聘岗位和考试考核成绩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县卫计委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聘,若未满5年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等以及出现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至少5年不得参加重庆市范围内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八、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
(一)考生成绩、拟聘公示等招聘有关事宜在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www.psx.gov.cn/index_67.html)上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招聘咨询电话:
县人力社保局:023-78496338(报名政策咨询)
县卫计委:023-78449546(岗位条件咨询)
原标题:2017年彭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和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工作实施方案
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彭水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