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芦淞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公告【招11人】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选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应聘(选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选调)人选,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区卫计局负责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监察局和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单位至少服务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株洲市芦淞区卫计局 0731-28580643
2.监督电话:
株洲市芦淞区监察局 0731-28580628
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2017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经历证明
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四川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考核招聘调减和取消岗位公告
- 2024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医师招录公告
- 202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博新岗位”招聘简章
- 2024海南儋州市人民医院(儋州市人民医院医疗总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员额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七号)
- 2024广西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考核成绩公布表(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 2024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在线笔试相关事宜公告
- 2024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招聘10人公告
- 2024年8月江西赣州市赣南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第二次招聘6人公告
- 2024广西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考核成绩公布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202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编外招聘面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