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福田区教育系统应届毕业生赴外定招聘公告
为补充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同意,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将于近期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88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7年11月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4.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1)考生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研究生及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有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要求的专业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6.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承诺毕业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8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国家教育部等部门规定不予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7年11月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设定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个考点(下文分别简称北京、武汉、西安、广州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
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考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140会议室;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大厅;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专业考察情况等,可通过查阅资料、面谈、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学历、学位、专业水平、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表现等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名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北京考点、西安考点考生请于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6: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地点与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武汉考点、广州考点考生请于1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5: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6: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地点与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