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濮阳市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为助推濮阳赶超发展,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定向招聘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名额不限,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濮阳市定向招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定向招聘专用邮箱(hnspysdxzp@126.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1月30日。濮阳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至考生报名时使用的邮箱,并发放《面试通知书》电子版。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在面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
面试在北京市或濮阳市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如在濮阳市进行,报销面试人员来往交通费用,免费安排食宿。面试实行百分制,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察合格的,结合本人意愿、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人社局、濮阳市委编办提出拟聘用人员安排建议,提交濮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及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在濮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主要待遇
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濮阳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一)管理岗位职级待遇
1.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职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聘用为六级职员(相当副县级职务)或调任党政机关副县级职务。
2.硕士研究生聘用为八级职员(相当副科级职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聘用为七级职员。
3.本科生聘用为九级职员(相当科员级职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聘用为八级职员。
晋升职务时,特别的可破格提拔。列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采取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培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