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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教师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三、考试办法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科研业绩材料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奖项、发明专利;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考试方式:面试。

1.在开考前五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研究能力等,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后,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与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告知期限内(以双方认可的告知内容为准)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2213 0519-86332210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2212

联系人:周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原标题: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长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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