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北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6月28或29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北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9—3210291、3219295
1.北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6月28日面试287人).xls
2.北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6月29日面试348人).xls
3.北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阶段取消或减少招录计划汇总表.xls
中 共 北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