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砚山县新闻采编人员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砚山县公开招用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在砚山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ystv520或砚山政务网下载,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4.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招用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用资格。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用条件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用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发放准考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五、招用方式
(一)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新闻采编、信息写作能力,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6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用人数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40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用人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通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候选人员进行身体检测。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按照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招用人员,在砚山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公示栏以及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用的新闻采编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广播电视台与其分别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订。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它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招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860元/月;正式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286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制/月。试用期满后,正式招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停止为其缴纳以上“五险”。
八、附则
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新闻采编人员出现流动的,以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告第三条进行审核后给予录用。
九、本公告由县电子政务办和广播电视台分别负责解释。
原标题:砚山县公开招用新闻采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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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